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环评股工作人员2名、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男女不限。
4、专业要求:文秘、环保、法律等相关专业。
5、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对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工资按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购买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人身意外险等规定险种并负责缴纳单位部分,聘用人员缴纳个人部分,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可以把报名表(报名表张贴近期免冠2寸彩照相片)直接递交到兴宾区环保局办公室(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4号楼兴宾区环保局2楼202室),或投递到 lbsxbqhbj@163.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31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得厚
联系电话:0772—4773030
五、面试须知
1、由环保局初审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以环保局通知为准),组织相关人员直接面试,面试时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兴宾区环保局通知为准。
来宾市兴宾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