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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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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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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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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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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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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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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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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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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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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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学位),年龄23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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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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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工作岗位需经常下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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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体检、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报名,也可以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三街5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301室),邮编:538001。
4.联系方式:
电话:0770—2822437(含传真)
联系人:陆女士
报名电子邮箱:jdz2822437@163.com
5.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通过信函、传真报名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须最迟于面试考核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301室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单位组织进行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考核办法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免冠正面彩照(小二寸)5张。
(三)体检和考核
对符合选聘要求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必须由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费用由招聘对象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
(四)聘用管理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原则上初次定2年。
四、工资福利待遇
1.被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工资为3200元/月,试用期间按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标准执行。
2.根据实际情况,经单位研究,参照公考绩效考核奖金的一定比例享受富有市场竞争力的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原则上每年核发一次。
3.参照国家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
4.每年按规定享受单位工会会员福利,参照公考执行各项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