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青少年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志于青少年服务事业。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专业不限,中文和英语专业或者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河池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邮箱LSJ2288300@126.com。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8年8月25日—2018年8月31日
2.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将电话通知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9月5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携带《河池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河池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纸质版材料各2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河池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名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和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
(四)考察和体检
河池市外侨办根据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察人选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则按排序依次新增考察或体检人选。
1.考察时间: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2日。
2.体检时间:2018年9月14日(体检费用自理)。
3.提交相关材料时间:要求考察人选于2018年9月17日前递交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无刑事违法犯罪证明等材料。要求体检人选于2018年9月17日前递交体检报告。
4.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②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③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④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⑤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⑦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⑧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⑨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聘用的。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时间: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4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池河池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要求2018年9月26日报到上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相关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照国家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购买社保,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河池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电话:0778—2295831; 1313281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