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一)参加笔试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共23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8人,进入面试范围44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名免笔试岗位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考生。共69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共88人,进入面试范围149名(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审查时间:2018年8月15日。
(二)审查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8207808、8203920
三、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请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按公告要求,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当场核验后退回考生)及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
(一)复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二)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若考生属于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材料须注明试用期是否已满)。
(三)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自行举证。
未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需要提供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形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及时向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提供书面申请,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或不按规定要求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户口本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如对招聘岗位及面试入围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8月13日前及时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直接送达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逾期不予受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送达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权街205号,联系电话:0776-8204004)。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