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政秘股编外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安排;
3.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199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中文文秘相关专业者优先;
4.具有岗位工作要求的能力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6.熟练使用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
三、报名及有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8月26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福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政秘股办公室(福绵大道上洋路口),联系电话:0775—2210516。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四)应聘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方式
1.资格审核:经现场报名,查阅个人相关资料,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约定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公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面试、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面议。
六、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福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0775—2209393。
本公告解释权归玉林市福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有。
玉林市福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