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学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教学院部负责人组成。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广西财经学院2018年博士需求计划》详见附表2。
四、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信息发布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才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
1.报名方法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博士引进报名登记表》(附表1),将登记表和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扫描件等,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人事处指定的电子邮箱(见需求计划),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时间:2018年8月8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投递时间为准)。
七、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资格。
八、考核
此次招聘学历学位均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经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考核程序。本次公开招聘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进行多批次考核并择优录用。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用人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我校人事处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九、体检、聘用
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和人社厅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十、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52561
监督电话:0771-384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