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
依据《2018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复征补充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共10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2018年7月2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考核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核要求: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特别是教师资格证的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对同一岗位确无人选递补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进入考核的考生应向考核招聘单位提供下列信息:
1.个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详细地址;
2.个人简介或自传(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实习实践、工作经历详细说明;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详细说明;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情况详细说明);
3.个人工作或学习总结。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鉴定和毕业学校、院系及辅导员的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
4.入选考核范围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卫计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二、体检
隆林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考生体检经费自负,且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一)体检时间:体检于2017年8月25日前完成,具体体检时间由隆林县教育局、人社局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在隆林县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对同一岗位确无人选递补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体检须知
1.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人员根据体检通知书要求,持体检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于体检当日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前往体检。《体检通知书》由隆林县教育局通知体检人员领取。
2.考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将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考生必须按时报到并统一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若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3.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体检结束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应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填写体检表时,按要求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如故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考生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胸部照片拍片时需暂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小刀、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暂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建议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穿着尽量方便、简单。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5.体检费:具体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三、考核体检纪律
在考核和体检中,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将被取消其考核资格、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工作人员(含医院工作人员)要依法公正地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组织体检,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 育 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