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梧州市公安局反映(受理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东一路66号11楼1126室,邮编:543002,电话:0774-2280084,传真:0774-202515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梧州市公安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任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梧州市公安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任,以梧州市公安局的聘任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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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公安局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