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聘副总经理2名。
二、选聘职位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下,完成以下工作:
(一)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新项目的筹建,负责项目立项及前期手续办理,组织制定项目的成本控制、质量目标、资金使用等计划,协调解决项目施工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三)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选聘职位条件
(一)性别、户籍不限,30-45周岁;
(二)学历及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土建类专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具有二年以上、县级以上国有企业部门经理或相当职位以上管理经验,或者二年以上独立公司负责人经验。
(四)掌握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善于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并具备把握全局的能力;熟悉企业运作和经营管理流程;在团队管理方面具有优秀的领导技巧和团队建设能力;具有出色的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熟悉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本行业的相关政策。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还在影响期限内的;
4.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工龄、任职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四、薪资待遇
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任期不少于三年,任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连聘连任。试用期工资标准7000元/月,试用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年薪18万元。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各占50%;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确定(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一次性发放。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参加应聘的人员,从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桂林市雁山区政府网(www.glyszf.gov.cn)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持劳动合同、任职证明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桂林市雁山区委组织部报名,地址:雁山区雁中路18号创业服务中心402室。也可将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yszzb@126.com,报名邮件请按照“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填写,未到现场报名审核者需在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复审。报名材料统一保管,恕不退还。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9:00至9月14日17:00止。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正式在编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同时必须本人书面承诺正式录取后自愿辞去公职,与原行政事业单位脱钩,转为企业员工身份。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桂林市雁山区委组织部根据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信息提交不完整的,及时通知应聘人员予以补充完善,资料补充截止时间:2018年9月19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电话通知参加竞职答辩。
2.差额遴选。按照选拔职位和资格审查合格人选1:5的比例(若因符合条件的人选较少只达到1个职位要求,安排1个职位公开选聘;如果报名总人数少于3人,副总经理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聘),产生进入竞职答辩阶段人选。
3.竞职答辩。应聘者按照岗位认知、工作思路、专业知识和技能、协调管理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准备竞职答辩,根据得分高低,按每个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环节)。答辩地点设在雁山区创业服务中心,应聘者须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参加答辩,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视为弃权。
3.组织体检。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环节资格。
4.组织考察和研究决定。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报请区委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雁山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不良反映者履行聘用手续,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
本次公开选聘自觉接受雁山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联系人:邹开南、罗 芸
联系电话:(0773)3550309、(0773)3552225
传真号码:(0773)3550310
桂林市雁山区委组织部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