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 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熟悉office办公软件;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2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常住户口为环江县的人员。
5.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在各级公考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4. 公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 现役军人;
6. 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环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期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办公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43号办公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778-8821232(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4.资格审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一)体检
体检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水利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水利局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水利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报县编办和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签订续聘合同。
六、相关待遇
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环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