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岗位与人数
1、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4名
2、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一)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修养,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法学(法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满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时间段内出生);
5.具有较强的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电子办公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擅长球类运动者尤佳。
(二)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修养,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法学(法律)类或汉语言文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满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时间段内出生);
5.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办公技能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文艺特长者尤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岗位职责
(一)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承担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案卷整理、装订、归档,文书印制、校对等程序性工作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从事行政事务工作,主要负责政工、宣传、文秘等工作。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100元左右(已包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五险”)。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204室政治监察部(电话:19907796591)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网上报名,将以上证件、照片及个人简历发送至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邮箱tsgj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