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性质
巴马县商业孵化中心招聘的辅导员属临时聘用人员,聘用期限4-6年,采取一年一定,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按照临时聘用人员政策进行管理。
二、工作职责
(一)根据商业孵化中心实施方案制定孵化中心运营方案;
(二)制定并上报年度业务计划及投资进度安排,编制并上报年度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及各项业务总结;
(三)负责年度业务计划的实施;
(四)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做好会计核算与资金分配;
(五)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六)根据实施方案的定位及服务要求,向社会提供相关技术及咨询服务;
(七)根据市场需要,研究增减服务业务内容;
(八)组建并维护专家库;
(九)招商引资和寻找商业合作伙伴;
(十)协助完成区、市和自治县扶贫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具有农村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验2年以上优先的原则。
(三)具有合作社组建(改造)或合作社经营管理经验优先的原则。
(四)具有商品贸易管理经验优先的原则。
四、招聘名额
巴马县商业孵化中心辅导员招聘总人数4名。
五、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大专及以上文化。
(三)具有种植作物栽培与管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本人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七)有基本的计算机办公操作能力。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8年 9月5日至 9月11 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报名人数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即达到12人时即刻终止报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人数未达到12人的,继续延长报名时间,直至报名人数达到12人止。
(三)报名地点:巴马县外资办(县行政办公大楼五楼自治县外资办综合股)。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巴马县商业孵化中心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七、考核(政审)和聘用
(一)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个人仪态、口头表达能力、思维逻辑、反应能力等现实表现。
(二)考核(政审)。由巴马县外资办组织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放弃考核(政审)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可根据缺额情况,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政审对象。
(三)聘用。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九、上岗培训
由巴马县外资办对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业务培训。
十、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辅导员与巴马县外资办按年度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原则上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县外资办予以解聘。
(二)辅导员工作报酬每人每年3.8万元(含工资及"五险"保费)。
(三)未尽事宜由自治县外资办解释。
十一、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途径。
1.巴马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ma.gov.cn/
2.公共场所张贴。
(二)咨询电话。
联系 人:黄华勋
联系电话:18077872488
(三)监督电话。
0778--6211290(巴马县外资办办公室)
巴马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