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招聘市接待办编外工作人员3名。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年龄不超32周岁,即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公务接待礼仪知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形象端庄大方,举止文雅,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附后),到市接待办秘书科报名(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二楼245室)。
(二)资格审查与筛选
1.市接待办收集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确定初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市接待办通知初步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到市接待办秘书科进行复审,并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市接待办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2.市接待办研究确定招聘人选。
3.市接待办组织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编外工作人员的月工资参照贵港市本级财政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市接待办秘书科联系。联系人:梁绍星,电话:0775-4550380、13878579281。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接待办公室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