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进入体检人选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二、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四、相关要求请体检人选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做好体检前准备。
相关事宜,请与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联系。电话:0776—6226993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