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面试、公开聘用。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
拟招聘人员主要负责完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盐经营企业、餐饮企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的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工作。其中食品检查员岗位6人,药品检查员岗位2人。应聘人员基本条件为: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及心理健康;
(二)具备良好的学习和沟通能力,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任务;
(三)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外出工作;
(四)具有食品、药品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食品、药品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五)年龄40岁以下。
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工作(食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食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或食品、药品生产许可审查以及食盐生产经营监管等)实践经验或已取得相关资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资格证书、行政执法证书、药品GMP、GSP检查员证书)的人员。
三、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工资待遇参照《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在柳州人才网、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以及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22日。可采用现场递交应聘材料或挂号信寄送应聘材料两种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报考者务必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面试统一安排在柳州市进行。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在开考前在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以及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或由招聘单位通知。
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综合考察。根据招聘数量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结合个人专业和工作经历等情况,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职业检查员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到指定医院(三甲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结合面试成绩和个人专业等综合情况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后,上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2—2628781,监督电话:0772—2610295。
五、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将相关材料寄(送)柳州市海关路西一巷2号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303室),邮政编码:545006,联系电话:0772—2628781,联系人:唐晨珊、邓飞燕。具体材料目录如下:
1. 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单位工作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职称、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附件下载
原标题:柳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