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聘任制书记员3名和驾驶员3名。
二、聘用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和驾驶员工作,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3、书记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操作、办公应用能力,法律专业优先;
4、驾驶员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持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汽车驾驶C证以上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熟练驾驶经验,能进行简单的车辆维护、维修等,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
5、年龄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无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三、薪酬待遇
工资面议。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定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出差按单位正式干警待遇报销差旅补助费。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于2018年9月7日至9月14日,持本人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需持汽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的相关证明材料,另附个人简历1份,到钟山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联系电话:8972363。
五、聘用方式
实行聘用制度。法院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岗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与钟山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内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随时解聘;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需续聘的,经考核合格后,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合同期间如被录用为公考或事业编人员,可解除合同。
六、管理方法
按照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及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合同规定做出对聘用人员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原标题:钟山县人民法院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驾驶员公告
钟山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