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
公开招聘,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户籍不限,德保县常住人口,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四)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服从安排和管理,热爱民政事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9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德保县云山大道银发大厦5楼5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3822092;邮箱:dbxmzj@163.com。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免冠2寸半身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试
通过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考试地点、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考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审批与聘用
经体检、面试、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负担。具体待遇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原标题:德保县民政局招聘政府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原标题:德保县民政局招聘政府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德保县民政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