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
(二) 自愿从事边检辅警工作,服从组织指挥,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四) 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五) 18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军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七)泰语、马来语等东南亚小语种翻译人才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五)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
(六)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协警员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工资待遇
月薪2700元,并按规定帮助购买社保,原则上每周安排休息2天。
四、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填写《协管员招聘登记表》,于9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402825355@qq.com,并于9月24日(下午16时至17时)携带《协管员招聘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机场边检站(北海大道东段18号,联系人:黄警官18877998977)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五、录取方式
复核通过后,经考试、体检、培训合格后,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北海市口岸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