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常住户口为广西内的退役士兵,大、中专(含高中)院校毕业生。
(一)应急特勤辅警83人,其中女性2人;
(二)城关派出所辅警8人(男);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人民警察职业,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较强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品行端正;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1月1日至198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三)身高:男性≥168cm,女性≥158cm;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文凭要求;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机智敏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有公安工作所需的特殊特长、表现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八)志愿从事辅警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含试用期);
(九)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或体育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辅警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受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等处分的;担任领导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四)有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等行为的;
(五)在各级招考中有舞弊行为或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
(六)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七)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八)存在严重违法违纪失信情形的;
(九)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作职责
(一)应急特勤辅警:平时开展训练、执勤、巡逻等工作;协助参与处置暴恐犯罪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大规模聚众滋事、骚乱、暴乱等重大治案事件以及紧急抢险救灾等工作,食宿统一,实行军事化管理;
(二)派出所辅警:协助派出所民警开展治安巡逻、户籍管理、设卡守候、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工资待遇
(一)应急特勤辅警待遇:每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养老、医疗等保险等费用除外。
(二)派出所辅警:每月工资1600元起,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用除外。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招聘
辅警人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报名时间:8月28日至9月底,公安局根据报名人数适时组织考试。
(二)报名地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科,联系电话: 0778-8223712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退役士兵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交至政工科。
(四)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县公安局将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五)体能测试:个人根据自身身体条件自愿参加100米短跑、1000米(男),800米(女)长跑、立定跳远测试,个人安全由本人负责。
(六)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参照公考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政审: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由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合同期均为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根据工作需要,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继续聘用、续签合同。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