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卫生计生协管员:综合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卫生计生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岁(含40岁)以下。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处理未满7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9月30日、2018年10月8日-10月9日(国庆放假)。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务人事股(南宁市悦宾路1号8楼0802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卫生计生协管员报名表》1份(报名现场填写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查阅,下载填报报名登记表,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weijiju/)。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60分制。
(二)面试:从笔试考核计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分为60分制。
(三)考核:根据面试的综合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被考核人选,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800元/月(未扣除五险一金)。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有意应聘者请在指定日期内报名(现场加入微信报名群),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卫生计生局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陆荣娟,联系电话:0771-5826589。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