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岗位一
1.岗位名称:办案陪护人员
2.招聘人数:4人(2男2女)
3.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组织活动,无纹身,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品德端正,有一定的语言沟通能力。
(2)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保守秘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学历达到高中文化程度即可,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达到上述条件的建档立卡户贫困户子女、退役士兵、受过党政组织表彰奖励等人员可优先聘用。
(二)岗位二
1.岗位名称:安保人员
2.招聘人数:2人(男性)
3.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组织活动,无纹身,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品德端正,有一定的语言沟通能力。
(2)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保守秘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初中(含初中)以上学历即可,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退役士兵、受过党政组织表彰奖励等人员可优先聘用。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办案陪护人员、安保人员采取面谈方法择优录取。
三、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
四、报名地点
县纪委监委机关 地址:龙州县龙州镇兴龙路05号县委办公楼408室。
五、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建档立卡户需提交帮扶手册,复员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六、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提交有关证件及材料给县纪委监委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者由县纪委监委做好登记造册。
七、面谈
报名时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面谈人选,由县纪委监委通知入围面试的报名者面试,面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面谈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八、体检及政审
面谈结束后,入围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政审。
九、聘用及待遇
从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中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我县编外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安保人员按我县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州县纪委监委解释。
联系电话:0771-8812444
中共龙州县纪委 龙州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