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选拔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医生57名。具体岗位见《西林县2018年公开招聘村医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政策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67年9月27日至2000年9月27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西林县2018年公开招聘村医生计划表》(附件1)为准。
学历学位、年龄等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对象:
(1)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历届毕业生(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2)现在岗村医并取得医学中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在55周岁以内的免面试工作,直接通过考核聘用,待遇按照此次招聘村医执行,不占用此次招聘57名村医名额。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招聘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到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办公室报名(原件审核,上交复印件),填写《西林县2018年公开招聘村医生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10月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4.报名地点:
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5楼人事股办公室(西林县2018年村医招聘办,以下简称西林县招聘办)
(二)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办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试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百色人才网(www.bsrcw.com)、广西西林网(www.gxxl.gov.cn)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应试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10月8日
四、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 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面试不受1:3的比例限制,1:1进入面试岗位的,面试成绩要达70分以上(含70分)。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14日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1:1确定,即按照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如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题本中“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由招聘办组织拟招聘村医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使用。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8年10月18日前(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公告为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西林县招聘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考察时间:2018年10月24日前
七、公示及上岗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西林县招聘办将拟确定为招聘村医生名单在百色人才网(bs.gxrc.com/)、广西西林(www.gxxl.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上岗等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及审批上岗时间:2018年11月5日前
八、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3年。招聘村医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期间的管理
1.聘用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明确聘用要求,指定培训师资,确保聘用人员正常履行职。
2. “县聘乡管村用”原则,受聘人员日常工作由乡镇卫生院管理。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自觉接受聘用单位和卫计主管部门的领导,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聘用单位的规章制度,坚持在职在岗,做到踏实认真,勤奋好学,善做善成,努力提高专业技能。
3.聘用期间,县招聘办应对聘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服务,督促检查聘用单位的日常管理,协调解决聘用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聘用动态信息。聘用人员提前离岗时,聘用单位必须如实向县聘用办报告有关情况。
4.聘用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和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研究,共同把聘用村医生抓实做好。
5.西林县卫计局依据《西林县招聘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对招聘村医生进行管理,采取一年一考核。聘用期内,聘用村医生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单位有关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6.根据工作需要,县卫计局可对聘用村医生的岗位进行调整。
7.聘用期满后,聘用单位负责对聘用村医生进行考核鉴定,根据聘用村医生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为聘用村医生开具聘用鉴定,为聘用村医生考录(考聘)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依据。
十、聘用期间工资社保待遇
1.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个人工资(3000元)中扣缴。
2.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满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十一、解除协议与赔偿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村医生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
1.依法服兵役的;
2.被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3.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留学出国的;
4.根据工作需要,经西林县卫计局进行调配工作岗位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身体无法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的。
6.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有关情形,聘用村医生需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的,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2)服务期限必须满3周年,未满3周年的按差月的应发工资总额赔偿县财政。
十二、其他
1.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违规取得上岗资格的聘用村医生,一经查实,不予认可,已上岗的人员,必须解除聘用协议,坚决予以清退。
2.在选拔招聘村医生岗位人选的各个环节中,对违反纪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3.建立西林县招聘村医生人才库。面试成绩达70分以上人员列入西林县招聘村医生人才库,聘用村医生流失时,三年内可以从原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聘用期限为原岗位离岗人员剩余期限。
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