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主要协助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10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2.男性优先,年龄在18周岁和3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条件优秀的可放宽至法定退休年龄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驾驶执照的优先,复退转军人优先);条件优秀的可放宽至高中和中专以上学历;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
4.符合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④有精神病史的;
⑤有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⑥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城管协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报名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面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分数不予聘用。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截止面试时间前一日(10月下旬)。
②报名地点:南宁市秀厢大道5号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608室。
③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此两证必须要有原件)、户口本(外地户口可先提供复印件)、驾驶执照、复转军人证(此两证有即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当场填写《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④报名咨询电话:3941661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请将以上③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好(附上电子证件照)发送至邮箱nncgzddgk@163.com(面试前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对)
(二)面试和考核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2018年10月下旬
面试地点: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宁市秀厢大道5号)
3.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核人选。
(三)体检
按成绩高低顺序,拟按考核人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呈支队党委研究审定确定录用人选,由南宁市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薪酬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调整方案>和<南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南人社发〔2014〕77号)精神,通过劳务派遣方式,为聘用人员购买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并按聘用时间实行等级工资标准。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人社发〔2017〕77号)中的技术行政辅助岗位标准执行。具体情况为技术行政辅助岗位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为人民币2800元(含个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当月起算,此后每累计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即可晋升1级,按满年计算,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晋升1个级别,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为100元。
月工资待遇分为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和年绩效工资等三个部分。基本工资占比70%;月绩效工资占比24%;年绩效工资占比6%。
基本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月绩效工资按每月考评结果发放;年绩效工资按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年终统一发放。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