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新修订的《湖南省公考录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下发,公考录用考试原则上每年统一组织一次,考试内容根据公考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真正做到“干什么,考什么”。《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艰苦边远地区降低进入门槛
《办法》规定,录用公考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根据省里统一安排,年初各市直机关单位会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和申报录用计划。”市公考局考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公考主管部门会对招录计划进行审核。
据悉,录用特殊职位的公考,经省公考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特殊职位包括涉及国家安全、机要保密等不宜公开招考的职位、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招录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考,可根据政策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根据能力和职位类别分设考题
《办法》明确,公考主管部门将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统一向社会发布。
考试内容根据公考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是此次新规的最大看点。“经过多年探索,公考考试的公平、公正已经得到社会认可,但考录工作的科学性仍有待提高。比如,所有职位都用同一套试卷就不够科学。”市公考局考录处相关负责人坦言,对于省直单位和乡镇基层的公考,要求肯定不同,对不同岗位的公考,知识储备和能力要求也应有所区别。考试内容的分设,则能让公考考试的科学性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