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体检人选及要求
(一)体检人选按选拔岗位1:1的比例进行,笔试岗位按照选拔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认为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题本中“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经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选拔要求进入体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选拔计划。
(三)体检人选接到体检通知后,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德保县2017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18年10月12日进行。
(二)体检人员根据体检通知书要求,持体检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日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通知书》由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知体检人员领取(领取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 10月10日(星期三)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303室)
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见《德保县2017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在报到时,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
(三)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应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相关事宜,请与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联系。
咨询电话:0776-3828356
德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