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书记员8名(其中基层法庭4人,院部4人),岗位性质为聘用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会说或能听懂白话;
5.熟悉电脑操作;
6.同等条件下体育、文艺特长者及具有C1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纪律处分的;
2、道德品行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或曾被辞退或开除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宜在该岗位上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应聘者,持个人简历(附照
片)、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灵山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有获奖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证件的一并提供。
3.报名地址及联系人:灵山县人民法院七楼政工科。联系人:梁帆,联系电话:0777-6420270
(二)资格审查
由政工科组织人员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考试形式
采取计算机打字测试+面试的形式。每项满分为100分,总分200分。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政审
政审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1个月,工资参照本院聘用书记员待遇执行。
2、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
灵山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