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数额:
(一)街道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2名
(二)社区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5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柳州市户籍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街道和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程度;
4.具有较强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应用操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从事过宣传、党务、劳动保障、民政、计生、综治等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相片”处需附有近期免冠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鱼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电子邮箱394844346@qq.com
2.现场报名:报名者可持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鱼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柳州市柳石路394号鱼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户口本(含户主页和本人户籍信息页)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网上报名的需报上述材料电子版)。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拟聘人员: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成绩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五)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选经政审、个人信用查询、体检等环节符合有关要求的作为聘用人选。
四、聘用说明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缴纳社会保险。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五、聘用待遇
鱼峰区麒麟街道办事处和用人社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报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称津贴、绩效奖励工资等构成。
(一),街道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基本工资专科学历每月按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发放,本科学历每月按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发放,研究生学历每月按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发放;工龄工资从聘用之日起,一到五年之内按每满一年增资100元/月,六到九年按每满一年增资120元/月,十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资150元/月,最高增资额度不超过1500元,绩效工资,则根据工作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享受年度绩效奖。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照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二)、社区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基本工资专科学历每月按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发放,绩效工资,则根据工作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享受年度绩效奖。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照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六、应聘费用
报名、笔试、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赵俊 咨询电话:3160265
电子邮箱:3948443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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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麒麟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