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65人,其中初中教师25人、小学教师40人(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择业期内的2016年、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流动人才。
县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如专业对口,且为上林县户籍或生源的,可放宽至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
(五)县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如专业对口,且为上林县户籍或生源的,可放宽至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请从电子邮箱下载:账号slxzp2018@163.com,密码sl123456),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sg0319@163.com,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审验并参加面试。应聘者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2)现场报名:应聘者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上林县教育局人事股(上林县大丰镇林康路7号304室)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8日(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6日)。
(二)面试
1.招聘岗位免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面试。程序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规定进行。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上林县教育局会同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形式为说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成绩总分为100分。考题由考官现场命制,说课的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应学科教材中的一个课时。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10日上午9:00开始,9:00以后到达考场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地点:上林县民族中学(上林县大丰镇新丰路70号)
(三)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并列、影响到确定考核人选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2.考核要求。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性等。
(四)体检和公示
上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机构为上林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
拟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县人事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上林县教育局、上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入编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记入诚信档案库,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71-5220319(黄老师)
0771-5216823(覃老师)
监督电话: 上林县教育局 0771-5222365
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5222005
上林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