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18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2018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县内各基层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兴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兴业大道南侧牛麻垌,三楼)
3、报名与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相片4张(《报名登记表》须将电子版发至县卫计局邮箱xy3760005@126.com);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户籍所在计生部门开具并加盖计生主管部门公章)
(7)非兴业县户籍的人员报考需在兴业县卫计系统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提供单位工作证明以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2018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计划》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由2018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即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
(二)发布面试公告。通过资格审核确定后,11月下旬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同分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相同时,优先选择有资格(职称)证的,其次依次以学历、职称的高低或考取资格(职称)时间的先后、参加工作时间长短等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如遇招聘岗位没有体检、考察人选的,已参加面试但未能确定为原报考岗位体检、考察人选的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报名选择没有体检、考察人选的同类招聘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小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用编手续。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75-3773625(兴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5-3768826(兴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
附件:
2018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
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