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体检人选及要求
(一)体检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入围人选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进行。请入围体检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二)体检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须携带身份证及个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当天,体检人员需持体检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
体检时间及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在报到时,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
(三)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应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相关事宜,请与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办公室联系。
咨询电话: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办公室
0776-7928780
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