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
公办半寄宿制小学。
三、招聘人员性质、待遇
编外临时聘用,财政按临时聘用人员发放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协管员工资2000/月/人,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校医工资2800元/月/人,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四、岗位职责
(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安全协管员负责跟车接送学生,做好学生上学、放学期间乘车安全管理,配合学校做好校内学生的生活管理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梧州辖区户籍;年龄45周岁以下;
(三)校医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专业资格证,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安全协管员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予录用。
六、报名
(一)地点:(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迎曦楼六楼校办室,龙圩区龙兴路62号)。
(二)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张近期同底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
(2)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2018年11月4日,地点: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
报名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面试
(一)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面试需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参加,逾期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面试时间: 2018年11月5日上午8:30开始(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面试地点: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龙圩区龙兴路62号);
八、体检、公示、录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谈结果和应聘者资格材料,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由招聘单位确定。
(三)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四)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九、联系方式
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 联系电话0774---2680628
十、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解释。
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