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保护、法学相关专业优先。
(三)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个人简历及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等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gx20050005@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相关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招聘人员报名表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编外财政聘用人员有关政策执行;
(二)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赳
联系电话:0772—4282675,邮箱:gx2005000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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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