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有毕业证),食品、化学、药品及产品检验相关专业,有食品药品检验经历者优先;
4.年龄限制为30周岁(1985年10月25日后出生)以下,户口不限,家住防城港本地优先。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拟招聘检验员8名,其中食品理化检验员3名,药品检验员3名,微生物检验员2名。
三、应聘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现场、邮寄或电子邮箱(fcgfda@126.com)到防城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办公室或邮箱进行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相关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原件面试。
1.报名时材料含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7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8:30至17:30)
3.现场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检验室(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
4.联系电话:0770—2822960
5.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至8日。面试报到及真实性审核时间为11月9日下午14:00。面试时间为11月9日下午14:30-18:00。
6.防城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通知符合条件者面试,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7.面试方式为现场实验操作,时间为40分钟。面试成绩分操作和检验记录两部分,其中实验操作70分,检验记录30分。考试成绩按由高到低录取前8名(此次面试考核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录用),通过试用情况再具体分配岗位。
8.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8.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二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