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男女不限。
(四)文秘人员3名,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总结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文秘、中文专业、写作特长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每月叁仟元整(¥3000.00)元,(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大额保险等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社保费用)。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每月叁仟捌佰元整 (¥3800.00)元,(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大额保险等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社保费用)。每工作满一年增加(¥50.00)元工龄工资。
四、聘用期限和方式
聘用期限为1-4年,通过面试、笔试合格后签订试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好《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以下称报名表),连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扶贫办电子信箱:xb4232916@163.com。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7日。
(二)审核。采取面试和笔试方式同步进行。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笔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笔试。不入围面试、笔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地址
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西面一楼,联系电话:0772-4232916。
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