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同意,调整我单位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如下:
招聘 |
岗位名称 |
原计划招聘人数(人) |
符合开考条件人数(人) |
调整后招聘人数(人) |
调整后的开考比例 |
备注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0七核地质大队 |
资源勘查工程 |
8 |
8 |
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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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三0七核地质大队 |
矿物资源工程 |
1 |
1 |
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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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三0七核地质大队 |
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 |
3 |
3 |
2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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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三0七核地质大队 |
勘查技术与工程(水工) |
5 |
5 |
3 |
1:1.6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0七核地质大队 |
土木工程(岩土) |
2 |
2 |
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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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三0七核地质大队 |
测绘工程 |
1 |
2 |
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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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三0七核地质大队 |
勘查技术与工程(油气井方) |
1 |
0 |
0 |
取消该岗位招聘 |
|
确定陆协潜等21名考生进入2015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七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79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七核地质大队大院办公大楼。市内乘4路公交车到终点可到达。
(三)面试形式、内容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及其他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直接面试岗位在面试时加试专业测试,占面试总分值的50%。
二、考核、体检及聘用
对于直接面试岗位,招聘单位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核、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最高的确定为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考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同一岗位的考核人选,如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自治区地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8:00—3月19日17:30,进入“2015年上半年自治区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在3月20日7:40前到达候考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七核地质大队办公大楼三楼劳动人事科办公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健、黎红金 0775---4328293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七核地质大队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七核地质大队
二0一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