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19年3月1日为截止日期,即为1983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服务年限:在原招聘岗位服务3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违反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公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通过到区内各大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洽谈会”或各大人才交流大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通过场外、网络等途径报名的,不予以接受。
时间: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 9:00—16:00
地点:广西大学西校园,“公共服务进校园暨广西2019届高校毕业生双选会”。
2.报名手续
①应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②往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附两寸免冠照一张。
(二)报名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由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全部报名所需原件,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证件原件。
如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成绩满分为100分。
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报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阶段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可按照招聘程序进入考察阶段。
考察着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在发布面试公告后,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田东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田东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应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田东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应聘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
(三)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