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5个岗位46人。详见附件《靖西市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士以上学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18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即所要求的年龄为1982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的岗位服务最低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到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11月3日9:00-14:
00时在广西大学西校园篮球场进行现场报名;2018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在百色学院东合校区现场报名(另行公告)。
3.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综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情况,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参与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考生以“综合分析能力”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面试试题。面试题本委托市级以上人事考试部门命题。
5.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将面试方案和面试人选在市级以上人才网发布公告。
6.面试考官的组成。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考官由同级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考官中外县考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所有参与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6.面试工作由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考察工作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经靖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
资格审查验证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 终。
报考咨询电话: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0776-6226993
监督电话: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776-6228209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