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工作人员素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5名高级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3、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对象范围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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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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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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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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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象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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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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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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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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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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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
梧
中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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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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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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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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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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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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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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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及区外一本以上师范类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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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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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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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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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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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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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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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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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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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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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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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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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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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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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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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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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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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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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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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3月26日上午8:00时—12:00时。
2、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中心
3、联系电话:15878072356 0774—2663503、2671533
四、招聘方式及要求
1、招聘方式:直接面试招聘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⑴毕业生就业摧荐表;
⑵各类获奖证书;
⑶居民身份证;
⑷普通话等级证书;
⑸职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以现场说课方式进行。经招聘单位与应聘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择优遴选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到3:1比例的,则按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地点:2015年3月26日下午或27日,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以当时通知为准)。
2、优先遴选确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
⑴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等优先;
⑵优秀毕业生及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⑶愿意到苍梧县工作,为苍梧县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本县生源优先;
六、考核、体检、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拟考核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2015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原件,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考核、体检、聘用工作安照《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实施。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