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司法警察8名。
三、招聘岗位职责
(一)负责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提押、看管工作;
(二)负责刑事案件和重大民事、行政案件的庭审值庭工作;
(三)协助业务庭做好送达工作,按照有关送达工作的规定完成送达工作任务;
(四)协助业务庭做好调查保全工作,按照有关调查保全工作的要求完成相关任务;
(五)协助执行局做好执行工作,按照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的要求完成相关任务;
(六)负责法院大楼审判区、办公区、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高中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7日至2000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四)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同等条件退伍军人、警校毕业者优先聘用。
五、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广西容县法院网、容县电视台和微容县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及地点:请报名者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由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到容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容县容州镇下沙南街80号,联系电话:0775-5162800。
3、报名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证(如有学位的同时提供学位证);
(4)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3张;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三)资格审查
由容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序,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方式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本院工作。
工资待遇:参照本院聘用制司法警察工资待遇核准工资。
容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