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被借调到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从2014年3月1日起,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帮助工作或跟班学习等,下同)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2、基层工作经历认定中有关党政机关的级别有何规定?
列入基层工作经历的党政机关须为县级、乡(镇)级机关。这里的“县级”、“乡(镇)级”主要是对行政区划或行政区域而言。如平果县卫生局、桂平市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等。如行政级别虽为县处级,但在行政区划上属于设区市以上党政机关的,则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范围。如河池市卫生局、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等。
1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4、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和“生产一线”人员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3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如何出具?
报考人员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供,要求按照《关于明确我区公考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日期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所附统一模版出具。
16、什么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7、什么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18、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时间的界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考公考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算起。2014年3月1日后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工作累计达90天以上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解聘。从解聘之日起,离岗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考时,不符合基层服务年限要求的;在服务期内,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能报考定向职位。
19、《服务基层项目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如何出具?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由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要求按照《关于明确我区公考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日期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所附统一模版出具。
20、什么是村(社区)“两委”成员?
依照《党章》成立的村党组织委员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城区)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建制村委会(居委会)委员统称为村(社区)“两委”成员。
21、什么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
村(社区)“两委”成员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的,须在“两委”班子中连续任职3年以上且在岗。
22、村(社区)“两委”成员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时,是否都可以放宽到40周岁?
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可以放宽到40周岁;其他委员按职位计划中规定的招考年龄报考。如考生张三36岁,是村党支部书记,李四36岁,是村 “两委”的其他成员,现两人都报考一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的职位,则考生张三符合条件,李四不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