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笔试单独命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和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测验主要考查对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乡镇行政管理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主要考查分析和解决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两科分值共2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分值100分,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分值100分。
八、关于面试
1、考生如何了解是否进入面试范围?何时提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并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市级以下招录机关职位的人员可在报考职位所在市规定的网站上查询;报考自治区招录机关职位的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报考人员要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接收面试实施机关的通知。
第一批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2015年5月25日前。
第二批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2015年6月17日前
2、面试考官如何选派?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市级以下招录机关的考官由市级公考主管部门统一选派,自治区级招录机关由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选派的考官要达到5人以上。
3、什么是面试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
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4、面试时可否透露考生的个人信息?
招录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5、什么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以下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1)进入第一批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
(2)放弃第一批面试资格及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
(3)达不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4)第一批没有参加选调生职位报名的不能参加第二批选调生职位报名。
此外,原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本县同类职位。
6、第二批报名主要有哪些职位?
第一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将报名、笔试和面试阶段因无人报考或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职位、乡镇机关(不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机构)职位、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和“生产一线”人员职位、紧缺职位、县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位、面向公安专业人员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检察机关招录的侦查(侦查辅助)职位、专设的残疾人招录职位和公安、监狱、戒毒、海监等部门的职位计划,重新向社会发布,组织进入第二批面试范围人选重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