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一)具体招聘要求:
序号 | 工作场所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社区戒毒(康复)中心 | 文秘 | 1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操作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责任心强,认真细致,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
2 | 社区戒毒(康复)中心 | 协管员 | 1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警官院校毕业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大专水平,适合男性。 |
3 | 东兴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 协管员 | 1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警官院校毕业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大专水平,适合男性。 |
4 | 江平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 协管员 | 1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警官院校毕业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大专水平。 |
5 | 马路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 协管员 | 1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警官院校毕业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大专水平。 |
(二)报名条件: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学历要求,并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方法
(一)填写报名表(附件:《东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E-mail方式报名进行。
邮寄地址:广西东兴市司法局办公室收。
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的形式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dxsqjz@163.com。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8年11月20日
联系人:赵桂苑,联系电话:0770-7660553。
(三)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工资待遇按东兴市人民政府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每月约2300元),单位另购五险。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
东兴市司法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