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条件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5名:
1、综合业务岗位4人,财务岗位1人;
2、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财务岗位有从业资格证件优先。
(二)其他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2、各岗位招聘人员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组织活动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的使用。
3、年龄要求22-35周岁。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11月20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桂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秘书股(地址:桂平市西山镇广场街43号环保局办公楼二楼(在妇幼对面),电话:0775-3370889)。
(四)报名材料:如实填写《桂平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现场领取或从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张贴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留各1份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三、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桂平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聘用。工资待遇按市人民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桂平市环境保护局,电话:0775-3370889。
桂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