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为:1973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条件优者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3.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2018年11月公开招聘临时环卫保洁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县市政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站联系,联系电话:0778—581455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7日17:00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站(建丰北路23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书及复印件;
四、考察
由大化县市政管理局组织考察,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
五、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福利待遇
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站临时保洁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三个月(以实际用工时间为准),聘用期间工资为1600元/月,不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待遇。实际用工时间到期后将按规定解除临时劳动合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2018年11月公开招聘临时环卫保洁人员职位计划表》
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2018年11月公开招聘临时环卫保洁员职位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名称 | 招聘岗位性质 | 计划招聘人数 | 年 龄 | 学 历 | 专 业 | 技术资格 | 其 他 | 招聘范围及对象 | 资格审查单位 |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 | 环境卫生管理站 | 环卫保洁员 | 临时性保洁岗位 | 37 |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条件优者可适当放宽 |
不限 | 不限 | 无要求 | 无要求 | 不限 | 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 | 0778—5814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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