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需求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65名。招聘的岗位、人数、年龄等要求详见《2018年度上思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增人计划表》(以下称《增人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2018年11月26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五)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6日至2000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增人计划表》附件1。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考。
6.2018年7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7.曾参加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在我县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只设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上思县卫计局四楼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08:30至11月27日17:30(两个工作日)。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县卫计局出具的计生证明以及四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县卫计局报名,由县卫计局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后填写《上思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联系电话:0770-8512254。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
(1)报名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和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交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3)应聘人员应提供岗位应聘资格条件中其他要求相应的证明材料。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1月28日08:30至11月29日17:30。
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局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发《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 。县卫计局负责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开考比例调整。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需要开考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8日。
(2)笔试的试题命制、组织实施及评卷由县卫计局负责。西医临床岗位、医学技术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助产岗位等5个岗位为同一份试题,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总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计局组织实施。
(3)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能力、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及岗位所需的医学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4)笔试答题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和考务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由县卫计局在上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和组织实施。本次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计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按报考岗位1:3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从笔试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3)面试考点与试室设置。面试考点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若干个考场。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则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则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
考核成立工作小组,从卫计、人社、用人单位等部门中抽调人员,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作出考核结论。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由招考主管单位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一)凡被聘用的人员,县人社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考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四)县委组织部、人社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五)为保证我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入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0-8520019,上思县纪检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770-8512254(县卫计局办公室)
0770-8512060(县人社局事业股)
附:1.2018年上思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增人计划表
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