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编外综合岗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8年11月19日);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会计与审计类、计算机应用类、党史党建类专业。
2.熟悉电脑及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中共党员优先,有从事机关行政工作经历者优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过公职的;
(4)其他不适宜纪检监察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12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将《中共梧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交到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8号418室,免收报名费。联系人:袁雅,联系电话:0774-6021789,6021805(传真)。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市纪委组织部组织开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政审。
六、管理形式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由市纪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人事劳资等管理工作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编外综合岗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后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参考地方经济发展平均水平和编外综合岗位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建立合理的薪酬增长机制。
(三)编外综合岗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中共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