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同意,2018年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航员10名,主要充实引航员数量和结构。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四)招聘年龄:
1.船舶引航专业技术岗位1(海港一级引航员),持有海港一级及以上引航员有效适任证书其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船舶引航专业技术岗位2(海港二级引航员),持有海港二级引航员有效适任证书其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船舶引航专业技术岗位3(海港助理引航员),持有海船甲类一等大副适任证书且实际任职不少于12个月,其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专业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船舶驾驶专业。
(六)具有良好的安全工作记录。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身体健康。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各级公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结合我站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通过考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予以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可通过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托他人报名),也可通过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到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并填写《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引航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到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办公室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可自行下载《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引航员报名登记表》填报电子版,扫描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打包压缩电子档至同一文件夹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现场报名地址:广西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三街海富中心大厦11楼B01室、B11室。
网上报名邮箱:qzp.plst@163.com
2.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鉴于船舶引航专业技术岗位的特殊性和我站急需引航员的紧迫性,可降低至1:1开考。
3.资格审查: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办公室有关人员,按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现场报名的应聘者,符合应聘条件的,给予报名登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资格审查时间待具体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考试
鉴于船舶引航专业技术岗位的特殊性,结合我站引航员紧缺情况,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由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评组考官为7人,由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和上级部门组成。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岗位面试人数为1人的,该岗位考生的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结束3天内在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5.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监督组成员2-3人,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6.总成绩。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由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和上级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经中国共产党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市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网站、中国引航网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并报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备案。
3.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4.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待遇标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有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岗位考试。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三街海富中心11楼B01室
单位名称: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办公室
邮政编码:535008
联系电话:0777-3888722、3888609
传真:0777-3880226
邮箱:qzp.plst@163.com
联系人:刘海华、曹朝琼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