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一)财务工作人员1名;
(二)信息化工作人员1名;
(三)其它工作人员2名。
工作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制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其他条件
1.年龄:20-35岁;
2.学历:大专及以上;
3.专业要求:
财务工作人员:财会类、经济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信息技术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科学、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等信息化相关专业;
其它工作人员: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企业管理专业优先。
4.需具备一定的写作及沟通能力。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2月7日。
报名方式:网上投递报名表(按规定格式填写)。
联系电话:0770-2800615。
电子邮箱:fcgsgxw2836004@163.com。
四、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择优确定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一)聘用期间人员月工资标准:本科2700元/月,专科26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二)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七、本简章由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