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身心健康。
二、有关待遇
事业编制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薪酬政策执行;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参照事业单位薪酬政策执行;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规定执行。(注:有关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可来电索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如后期列为考察人选,需接受、配合我校组织开展的考察、体检、入职等工作。如无诚意者,请勿报名。有意应聘者,请与我校招聘岗位负责人联系,投递纸质及电子简历(附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主要业绩成果和科研成果等电子文档),并请自行下载填写《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三)资格审核。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经核验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符合高层次人才应聘条件的直接参加面试;其他事业编制招聘岗位数与符合应聘条件的人数应达到1:3,考试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部分构成,视不同招聘岗位职能需要确定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六)体检。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学校人事处按程序报批、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及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530008
联系人:人事处 侯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cvt.net/
咨询电话:0771-2029341
监督电话:0771-3869527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