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录机关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
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新录用公考的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考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新录用乡镇公考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录用时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报考者在公考录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认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省公考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录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考;被录用为公考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申请取消录用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考。
六、注意事项
1、为方便报考者报考,省公考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考注意事项和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编制了《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报考指南》,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考考试录用网站查阅。
2、此次考试录用公考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考考试录用网查阅。
3、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对于招录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设区市级以上公考主管部门反映和申诉,并通过福建省公考考试录用网“申诉通道”申请设区市级以上公考主管部门裁定。
5、考试结束后被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案,将给予考生成绩无效处理,并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相应的禁考处理。
6、网上报名采用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
7、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报名费。
8、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9、福建省公考考试录用网是省公考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10、本次考试省公考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省公考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省公考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公考局
2015年3月19日
(《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招考职位表》请于2015年3月20日8:00后登陆福建省公考考试录用网查询)
志公官网:http://www.zgoog.com